保山古称永昌,历史上开发较早,远在夏朝就属于炎黄版土。殷商时代当地土著仆人已向商纳贡,秦曾设官吏,西汉元封二年(公元前109年)设不韦县。东汉永平十二年(69年)设永昌郡,保山古名永昌便由此始。唐天宝二年(公元743年)在太保山下始建土城,至今已有1240多年历史。明嘉靖三年(公元1524年)设保山县(因县城西倚太保山而得名),直至1950年1月保山和平解放,仍设保山县。1983年9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,撤保山县建保山市。